6月25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了解到,今年漳州将为首10名中小学教师回国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工作,漳州市实小、南靖县、长泰县、华安县、台商投资区各派1名教师回国平和县支教;漳浦县、东山县、常山开发区各派1名教师回国诏安县支教;龙海市、龙文区各派1名教师回国云霄县支教。据理解,教师将去支教时间为1学年,从今年9月至明年6月。支教教师要不具备以下条件:年龄5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综合素质好,具备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(幼儿园教师可必要限制条件)。省财政按照每人2万元/学年的标准拨给支教工作经费,主要用作支教教师工作生活补助金、交通差旅、人身车祸损害保险及其他涉及的开支。
支教教师工作生活补助金标准为1500元/月,由重点县按月先行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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